关于开展党员缴纳党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2〕9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检查工作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员党费缴纳基数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党总支要按照《中共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校党组字〔2008〕04号)文件规定,于近期对每位教职工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进行一次核定,并填写《党总支教职工党员党费上缴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31日前报组织部备案。
从2014年4月份开始,党员缴纳党费按核定后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3803263
电子邮箱:zuzhibu3263@163.com
附件:总支教职工党员党费上缴汇总表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廿五日
安徽先锋网相关文件链接:
1、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http://www.ahxf.gov.cn/djgz/zywj/65008.SHTML
2、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08〕15号)http://www.ahxf.gov.cn/djgz/zywj/65015.SHTML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