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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淮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2 10:34:3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组成,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由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一人兼任复试秘书,做好记录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如果有亲属参加与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复试的导师,应主动回避,提出不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保密,复试小组成员不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乃平;

委员:张太专、李景刚、薛强华、袁茵

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

组长:薛强华;

成员:陈乃平、李景刚、袁茵、王银梅、卢迪

秘书:张宏伟

2、复试工作将规范操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保密(包括命题、分装、阅卷、核分、登分等)工作。复试工作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关闭通讯工具,以免影响考生的注意力。

三、复试资格的基本要求
   (一)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达到2019年报考专业的“国家线”(一区)分数线,即可进入复试,但复试不合格仍然不能录取。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一区)总分分数线30分,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线”(一区)单科分数线1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进入复试。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接收调剂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2019年复试线(一区)。

3.考生申请调入我院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院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意见,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政审意见,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复试的形式、内容、记分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和体检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分为三部分,即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40%)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占复试成绩50%)。  

(一)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音乐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测试内容: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等。测试老师给出评语及分数。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满分为10分。

(二)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满分为4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音乐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由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满分为50分。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其各方面能力考核的分数比例和评分标准由音乐学院自行确定。学院根据学科特点,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面试,确定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

面试需要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面试办法及要求:

1.面试试题由复试专家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的数量不少于3套,每套题目不少于3道。

2.复试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考生的分组采取随机的方式,并且面试试题的难易程度、面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保证整个面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3.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情况需详细记录。

4.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同时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及格。

(五)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并明确给出录取意见。

(六)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复试标准一致。

五、体检

所有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 按照各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对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的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

() 总分计算办法:总分=初试成绩÷5×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分数 +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分数 +外语能力测试分数)×60%

() 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按满分100分计算)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音乐学院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考生的复试结果等资料及时报研究生处,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录取结果。

()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12小时)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学校的拟录取,学院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其他问题
  1、复试工作的程序、规定、办法,以及反映录取考生复试情况的有关材料(包含录像、录音)保存至考生毕业(不录取的考生保存1年)。
  2、对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再次复试。

 

 

淮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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