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25〕9号)和《关于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预通知》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袁 茵 李宽亮
副组长:单 铎 薛元骏
成 员:魏耀珍、马棠华、汪 源、郭相炜、陈利敏、张 璐、张琬容
二、基本范围和条件
(一)转专业对象
2025级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学生
(二)不能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1.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也不得转入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艺术类。
2.高考选考科目与拟转入专业在高考招生时所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不符的学生(具体以高考当年招生政策或相关规定为准)。
3.受纪律处分期间的学生。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试读阶段的学生。
5.国家或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入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计划人数
1. 考核形式:笔试+面试
2. 笔试内容:《视唱练耳》听写,考试时长45分钟。
参考书目:《视唱练耳》(修订版),许敬行、孙虹 编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3. 面试内容:音乐学(师范)专业面试内容:主项+副项考试自选曲目各1首;音乐表演专业面试内容:专业主项自选曲目2首。
4. 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地点:艺术楼排练厅一
5. 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音乐学专业拟接收7人;音乐表演专业拟接收2人。
四、转入录取规则
1.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排名靠前的申请人,直至完成转专业计划人数。
2.若出现综合总成绩并列情况,按以下优先级依次比较:① 笔试成绩高低;②高考录取成绩。
五、本细则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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