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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需要,科学设置专业,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学院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三个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音乐与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人才,使其能够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和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进行艺术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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